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 |
基金代码 | A类:000074;C类:000077 | |
申购起点 |
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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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3年5月22日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
运作方式 |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何秀红女士、段玮女士 | |
风险评定 |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中低风险(R2)。 |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投资理念 | 通过主要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从利率、信用等角度深入研究,优化组合,获取可持续的、超出市场平均水平的稳定投资收益。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信用债券指地方政府债、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债券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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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红利分配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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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点击查看《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详情 点击查看《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详情 |
标题 | 日期 |
费用种类 |
A类基金份额 |
C类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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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率 |
M<100万 |
0.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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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500万 |
0.30% |
|||
500万≤M<1000万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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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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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M<100万 |
0.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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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500万 |
0.30% |
|||
500万≤M<1000万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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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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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持有期<7天)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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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持有期≥7天) |
1% |
|||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个及之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
0% |
|||
销售服务费 |
0%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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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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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
0.1% |
注: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
养老金客户费率优惠说明:
1、我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在直销柜台渠道面向养老金客户开展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该类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如该特定申购费率是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如该特定申购费率高于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按照普通申购费率1折优惠处理。
2、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报告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u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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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 |
- |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1,155,000,849.64 |
93.71 |
|
其中:债券 |
1,086,808,161.19 |
88.17 |
|
资产支持证券 |
68,192,688.45 |
5.53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0,002,547.95 |
2.43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7,571,762.88 |
3.86 |
8 |
其他资产 |
7,069.31 |
0.00 |
9 |
合计 |
1,232,582,229.78 |
100.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238,795,133.87 |
25.66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4 |
企业债券 |
348,227,277.00 |
37.42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499,785,750.32 |
53.70 |
7 |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
-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1,086,808,161.19 |
116.78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85438 |
22鄂交Y2 |
200,000 |
21,007,079.45 |
2.26 |
2 |
2128017 |
21中信银行永续债 |
200,000 |
20,938,893.15 |
2.25 |
3 |
2128019 |
21中国银行永续债01 |
200,000 |
20,865,446.58 |
2.24 |
4 |
2128022 |
21交通银行永续债 |
200,000 |
20,827,109.04 |
2.24 |
5 |
149887 |
22润置02 |
200,000 |
20,787,779.73 |
2.23 |
u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260006 |
03诚通A3 |
200,000 |
19,052,450.04 |
2.05 |
2 |
180204 |
22葛洲优 |
100,000 |
10,080,634.11 |
1.08 |
3 |
262707 |
中核2优 |
100,000 |
9,941,443.59 |
1.07 |
4 |
135099 |
22金泰优 |
100,000 |
9,910,526.25 |
1.06 |
5 |
112887 |
G中交泰A |
100,000 |
9,375,199.65 |
1.01 |
6 |
138258 |
广州港优 |
100,000 |
8,775,571.31 |
0.94 |
7 |
199859 |
太泽1A2 |
50,000 |
1,056,863.50 |
0.11 |
u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7,069.3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7,069.31 |
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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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的基金合同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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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合同成立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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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的投资目标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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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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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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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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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的投资组合比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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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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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的业绩基准如何?能保证收益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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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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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风险收益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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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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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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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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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开放期是哪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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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的开放时间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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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的赎回到账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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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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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的申购与赎回的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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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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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的在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账户保留份额上有什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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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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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购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后何时可以查询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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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