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工银国债(7-10年)指数 (本基金已结束运作) | |
基金代码 | A类:004085;C类:004086 | |
申购起点 |
A类: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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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7年1月4日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
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陈涵先生 | |
风险评定 |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中低风险(R2)。 | |
投资目标 |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 |
投资范围 |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资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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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收益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红利分配政策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点击查看《工银国债(7-10年)指数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详情 点击查看《工银国债(7-10年)指数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详情 |
标题 | 日期 |
费用种类 |
A类份额 |
费率 |
C类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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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 |
M<100万 |
0.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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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300万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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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M<500万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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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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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 |
M<100万 |
0.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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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300万 |
0.5% |
|||
300万≤M<500万 |
0.3% |
|||
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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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A类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C类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7天 |
1.5% |
持有期<7天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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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Y≤30天 |
0.10% |
7天≤Y≤30天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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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30天 |
0% |
Y>30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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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费 |
0%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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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率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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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05% |
注:M为金额;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为年费率;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自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
养老金客户费率优惠说明:
1、我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在直销柜台渠道面向养老金客户开展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该类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如该特定申购费率是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如该特定申购费率高于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按照普通申购费率1折优惠处理。
2、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u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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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权益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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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 |
- |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19,021,110.00 |
8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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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债券 |
19,021,110.00 |
8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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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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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083,216.04 |
13.86 |
8 |
其他资产 |
144,491.84 |
0.65 |
9 |
合计 |
22,248,817.88 |
100.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9,021,110.00 |
113.67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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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
-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19,021,110.00 |
113.67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80019 |
18附息国债19 |
100,000 |
10,260,000.00 |
61.31 |
2 |
200016 |
20附息国债16 |
75,000 |
7,551,750.00 |
45.13 |
3 |
010107 |
21国债⑺ |
12,000 |
1,209,360.00 |
7.23 |
u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185.7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43,306.13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44,491.84 |
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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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的基金合同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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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合同成立于2017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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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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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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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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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资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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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投资组合比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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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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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如何?能保证收益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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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收益率。 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根据产品投资范围、投资特征确定,用于衡量基金经理的投资水平。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实际业绩由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会高于业绩基准,也可能会低于业绩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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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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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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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红利分配政策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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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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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合同成立后,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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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自2017年1月1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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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的赎回到账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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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销售机构在T+7个工作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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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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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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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在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账户保留份额上有什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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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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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购工银国债(7-10年)指数基金后何时可以查询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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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我们将 24 小时受理您的交易申请。每个交易日的交易申请至 15:00(不含15点整) 截止(认购申请为16:00),15:00 (认购申请为16:00)以后的交易申请或非交易日的交易申请视为于下一个交易日提交。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