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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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黄金ETF基金 | |||
基金代码 |
518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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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起点 |
30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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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20年4月24日 | |||
基金类型 | 黄金ETF | |||
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赵栩先生 | |||
风险评定 |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中高风险(R4)。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品种,紧密跟踪黄金价格走势,力争实现基金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可有效分散组合风险的黄金类金融工具。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用被动投资策略,主要通过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的方式达到跟踪黄金价格的目的。本基金将遴选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品种,根据业绩比较基准误差、流动性等因素在各投资品种间进行调整与再平衡。本基金的风险管理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包括: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及其他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为AU99.99、AU99.95。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为AU(T+D)。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合约可以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黄金现货合约和现金之外的基金资产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用于流动性管理,其投资范围适用《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未来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其他标准化黄金合约,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价值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合约可以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的变化或其他情况进行调整,此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可从事黄金租赁和黄金质押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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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收益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主要投资黄金现货投资品种,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黄金现货价格走势,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与黄金价格相似。 | |||
红利分配政策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累计报酬率达到1.0%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 5、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6、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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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点击查看《黄金ETF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详情 |
标题 | 日期 |
认购份额 |
认购费率 |
50 万份以下 |
0.5% |
50 万份(含)-100 万份 |
0.3% |
100 万份以上(含) |
按笔收取,每笔1,000 元 |
管理费率 |
0.15% |
托管费率 |
0.05% |
注:
2、投资人采用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方式参与本基金认购所涉及的过户费等相关费用,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自行承担。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一定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黄金现货合 约过户费等相关费用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养老金客户费率优惠说明:
1、我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在直销柜台渠道面向养老金客户开展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该类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如该特定申购费率是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如该特定申购费率高于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按照普通申购费率1折优惠处理。
2、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报告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u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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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 |
- |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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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债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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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466,497,425.00 |
99.60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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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379,444.22 |
0.29 |
8 |
其他资产 |
492,869.88 |
0.11 |
9 |
合计 |
468,369,739.10 |
100.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序号 |
贵金属代码 |
贵金属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Au9999 |
Au99.99 |
783,700 |
466,497,425.00 |
99.84 |
u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85,329.46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7,540.42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92,869.88 |
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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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的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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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成立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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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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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通过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品种,紧密跟踪黄金价格走势,力争实现基金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可有效分散组合风险的黄金类金融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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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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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包括: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及其他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为AU99.99、AU99.95。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为AU(T+D)。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合约可以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黄金现货合约和现金之外的基金资产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用于流动性管理,其投资范围适用《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未来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其他标准化黄金合约,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价值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合约可以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的变化或其他情况进行调整,此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可从事黄金租赁和黄金质押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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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的投资策略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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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采用被动投资策略,主要通过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的方式达到跟踪黄金价格的目的。本基金将遴选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品种,根据业绩比较基准误差、流动性等因素在各投资品种间进行调整与再平衡。本基金的风险管理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本基金具体的投资策略包括黄金现货交易品种管理策略、现金管理策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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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的业绩基准如何?能保证收益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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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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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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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主要投资黄金现货投资品种,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黄金现货价格走势,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与黄金价格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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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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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累计报酬率达到1.0%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 5、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6、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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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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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投资人办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以及基金管理人接受办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其他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投资人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在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前应申请办理账户备案,账户备案成功后则具备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资格。若原账户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投资人应及时更新账户备案信息,如因投资人未及时更新账户备案信息导致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失败或处理迟延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或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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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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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之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单。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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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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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现金申购与赎回对价为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本基金黄金现货合约的申购与赎回对价包括组合黄金现货合约、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组成,或增加新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未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开通场外份额申购、赎回,接受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此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有关场外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制定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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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的在申购份额、赎回份额、账户保留份额上有什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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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万份(每份0.01克黄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投资人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暂不设上限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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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金ETF基金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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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