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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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碳中和龙头ETF | |||||
基金代码 | 159640 | |||||
申购起点 |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 |||||
成立日期 | 2022年7月13日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指数基金 | |||||
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赵栩先生 | |||||
风险评定 |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中风险(R3)。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红利分配政策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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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点击查看《碳中和龙头ET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详情 |
标题 | 日期 |
认购份额 |
认购费率 |
M<50万份 |
0.8% |
50万份≤M<100万份 |
0.5% |
M≥100万份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基金管理费 |
0.45% |
基金托管费 |
0.10% |
注: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申请多次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2、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养老金客户费率优惠说明:
1、我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在直销柜台渠道面向养老金客户开展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该类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如该特定申购费率是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如该特定申购费率高于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按照普通申购费率1折优惠处理。
2、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u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409,937,750.52 |
98.98 |
|
其中:股票 |
409,937,750.52 |
98.98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659,678.41 |
0.88 |
8 |
其他资产 |
545,083.89 |
0.13 |
9 |
合计 |
414,142,512.82 |
100.00 |
注:1、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33,881,034.00 |
8.19 |
C |
制造业 |
315,985,596.52 |
76.41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48,796,936.00 |
11.80 |
E |
建筑业 |
5,726,688.00 |
1.38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264,844.00 |
0.06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66,328.00 |
0.06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016,324.00 |
1.21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409,937,750.52 |
99.13 |
注:1、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300750 |
宁德时代 |
106,900 |
43,406,745.00 |
10.50 |
2 |
601899 |
紫金矿业 |
2,208,500 |
27,363,315.00 |
6.62 |
3 |
002594 |
比亚迪 |
76,300 |
19,534,326.00 |
4.72 |
4 |
601012 |
隆基绿能 |
477,120 |
19,280,419.20 |
4.66 |
5 |
600900 |
长江电力 |
892,100 |
18,957,125.00 |
4.58 |
6 |
002271 |
东方雨虹 |
313,054 |
10,481,047.92 |
2.53 |
7 |
300124 |
汇川技术 |
147,100 |
10,341,130.00 |
2.50 |
8 |
600585 |
海螺水泥 |
364,300 |
10,291,475.00 |
2.49 |
9 |
002129 |
TCL中环 |
206,100 |
9,987,606.00 |
2.42 |
10 |
600019 |
宝钢股份 |
1,368,700 |
8,540,688.00 |
2.07 |
u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32,070.2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113,013.60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545,083.89 |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联系人:张钦
联系电话:010-66583282
传真:010-81042588、010-810425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周静
电话:010-68585002转8061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邮编: 100073
法定代表人: 陈亮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0928123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谢欣然
电话:010-86451810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518048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100026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王一通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联系人:赵如意
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邮编: 510623
注册时间:1995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7楼机构事业部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邮编:51803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郭力铭
电话:(010)57615957
传真:(010)57617065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4、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7楼机构事业部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邮编:51803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洁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联系人:赵如意
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518048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
电话:0755-23835383
联系人:王一通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s.com/
(1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邮编: 510623
注册时间:1995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客户咨询电话:95357
(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http://www.gjzq.com.cn
(1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耀庭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联系人:任敏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17)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https://www.ciccwm.com
标题 | 日期 |
|
|
问:碳中和龙头ETF的成立日期? |
|
|
|
|
答:本基金成立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 |
|
|
问:碳中和龙头ETF的投资目标是什么? |
|
|
|
|
答: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
|
|
问:碳中和龙头ETF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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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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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碳中和龙头ETF的投资策略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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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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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碳中和龙头ETF的业绩基准如何?能保证收益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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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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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碳中和龙头ETF风险收益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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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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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碳中和龙头ETF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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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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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碳中和龙头ETF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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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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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碳中和龙头ETF的申购和赎回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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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之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在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直销可以开通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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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碳中和龙头ETF的申购与赎回的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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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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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碳中和龙头ETF在申购份额、赎回份额、账户保留份额上有什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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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投资人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暂不设上限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