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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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工银养老2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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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A类:007651 Y类:01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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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起点 | ||
成立日期 |
2020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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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 | 基金中基金 | |
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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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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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
蒋华安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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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定 |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中风险(R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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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运作遵循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在生命周期内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变动,结合市场长期投资价值,动态开展资产配置,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长期稳健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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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等衍生类金融工具。 目标退休日期到期日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香港互认基金、公募REITs)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指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中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基金:①基金合同中载明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下限大于等于60%的混合型基金,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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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X+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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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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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分配政策 |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2、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息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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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标题 | 日期 |
费用种类 |
A类基金份额 |
Y类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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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率 |
认购金额(M)<100万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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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300万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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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M<500万 |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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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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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转型前) |
申购金额(M)<100万 |
1.20% |
申购金额(M)<100万 |
1.20% |
100万≤M<300万 |
0.80% |
100万≤M<300万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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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M<500万 |
0.60% |
300万≤M<500万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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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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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转型后) |
申购金额(M)<100万 |
1.00% |
申购金额(M)<100万 |
1.00% |
100万≤M<300万 |
0.60% |
100万≤M<300万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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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M<500万 |
0.40% |
300万≤M<500万 |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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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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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转型前) |
本基金对目标退休日期到期前赎回的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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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转型后) |
Y<7天 |
1.50% |
Y<7天 |
1.50% |
7天≤Y<30天 |
0.75% |
7天≤Y<30天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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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Y<6个月 |
0.50% |
30天≤Y<6个月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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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Y<1年 |
0.10% |
6个月≤Y<1年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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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Y |
0.00% |
1年≤Y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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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转型前) |
0.90%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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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转型后) |
0.60%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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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转型前) |
0.20%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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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转型后) |
0.15% |
0.075% |
注:1、 M为认购、申购金额;2、1年指365天;3、Y为持有期限
2、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中基金(FOF)后,适用转型后的申购、赎回费率标准。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管理费。
4、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收取托管费。
养老金客户费率优惠说明:
1、我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在直销柜台渠道面向养老金客户开展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该类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如该特定申购费率是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如该特定申购费率高于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按照普通申购费率1折优惠处理。
2、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报告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u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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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 |
- |
- |
2 |
基金投资 |
172,489,688.36 |
75.53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9,323,563.40 |
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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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债券 |
9,323,563.40 |
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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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2,013,000.00 |
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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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0,559,493.92 |
9.00 |
8 |
其他资产 |
3,976,813.95 |
1.74 |
9 |
合计 |
228,362,559.63 |
100.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9,323,563.40 |
4.77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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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
-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9,323,563.40 |
4.77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9749 |
24国债15 |
93,000 |
9,323,563.40 |
4.77 |
u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7,411.2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668,314.05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 |
5 |
应收申购款 |
271,950.05 |
6 |
其他应收款 |
9,138.64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3,976,813.95 |
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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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的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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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合同成立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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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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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运作遵循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在生命周期内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变动,结合市场长期投资价值,动态开展资产配置,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长期稳健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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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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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等衍生类金融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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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投资组合比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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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退休日期到期日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香港互认基金、公募REITs)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指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中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基金:①基金合同中载明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下限大于等于60%的混合型基金,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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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如何?能保证收益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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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X+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1-X)其中 X 的取值如下表列示:
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根据产品投资范围、投资特征确定,用于衡量基金经理的投资水平。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实际业绩由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会高于业绩基准,也可能会低于业绩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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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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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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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红利分配政策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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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2、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息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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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的赎回到账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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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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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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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对于由本基金转入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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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养老2045基金在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账户保留份额上有什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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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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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购工银养老2045基金后何时可以查询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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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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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购工银养老2045基金后何时可以赎回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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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投资,目标退休日期设定为2045年12月31日。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第3年的年度对日(如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止的期间。投资者可以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的开放日内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对于目标退休日期到期日持有不满3年的每笔申购份额,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2045年12月31日,即对应份额的持有人可自2046年1月1日起的开放日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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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购工银养老2045基金后何时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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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2046年1月1日起,本基金自动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名称调整为“工银瑞信安盈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赎回;对于转型之日前(不含当日)已确认申购成功的每份份额,自转型之日后的开放日内可以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