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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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 | |
基金代码 |
A类:016893 C类:016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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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起点 |
1元 A类: C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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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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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 | ETF联接基金 | |
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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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赵栩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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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定 |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中风险(R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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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主要投资本基金目标ETF,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的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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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目标ETF是工银瑞信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是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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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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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以工银瑞信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品种,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故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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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分配政策 |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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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点击查看《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详情 点击查看《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详情 |
标题 | 日期 |
费用种类 |
A类基金份额 |
C类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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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
费率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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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率 |
M<100万 |
0.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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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300万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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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M<500万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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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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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M<100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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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300万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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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M<500万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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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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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Y<7天 |
1.5% |
Y<7天 |
1.5% |
Y≥7天 |
0% |
Y≥7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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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费 |
0%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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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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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
0.10% |
注:M为认、申购金额,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自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限。
养老金客户费率优惠说明:
1、我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在直销柜台渠道面向养老金客户开展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该类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如该特定申购费率是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如该特定申购费率高于普通申购费率的1折,则按照普通申购费率1折优惠处理。
2、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报告期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u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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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权益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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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 |
- |
- |
2 |
基金投资 |
10,357,367.28 |
90.09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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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债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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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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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089,607.16 |
9.48 |
8 |
其他资产 |
49,977.08 |
0.43 |
9 |
合计 |
11,496,951.52 |
100.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u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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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碳中和龙头ETF |
ETF基金 |
交易型开放式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357,367.28 |
91.19 |
u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9,136.2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 |
5 |
应收申购款 |
840.79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49,977.08 |
标题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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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的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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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成立日期为2023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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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的投资目标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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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要投资本基金目标ETF,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的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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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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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基金的目标ETF是工银瑞信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是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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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投资组合比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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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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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的业绩比较基准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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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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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风险收益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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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以工银瑞信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品种,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故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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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红利分配政策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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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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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的赎回到账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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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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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的申购与赎回的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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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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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在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账户保留份额上有什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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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暂不设上限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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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购工银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后何时可以查询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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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