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类说明
【公募基金】
一、股票型基金
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股票基金按照主动、被动操作方式,特定行业、特点主题与份额分级等维度分为普通股票型基金、行业主题股票型基金、指数股票型基金、股票ETF、分级子基金合计5个二级分类。
普通股票型基金是指投资于股票市场,业绩比较基准是市场规模股票指数,采取主动操作方式的股票基金。
行业主题股票型基金是指投资于特定股票行业,业绩比较基准是特定行业股票指数,采取主动操作方式的股票基金。股票行业分类参考证监会、交易所、指数公司等分类方法。
指数股票型基金是指以标的股票指数为主要跟踪对象进行指数化投资运作,采取被动操作方式的股票基金。
股票ETF基金是指股票可以认购申购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可以赎回股票的特殊的指数股票型基金。股票ETF基金实质也是指数股票型基金,但为了突出ETF而单独形成分类。
分级子基金基金是指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风险收益分配方式,将基金份额分为预期风险收益不同的子份额,包括母基金(基础)份额、A份额和B份额。基础份额划入指数股票型基金。份额分级基金是在交易份额层面的基金分类,不涉及主基金层面的基金分类。
二、混合型基金
混合基金是指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或其他基金份额,并且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的比例不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基金。
混合基金根据基金资产投资范围与比例及投资策略分为偏股混合型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股债平衡型基金、偏债混合型基金四个二级类别。
一般来说,股票投资下限80%是股票基金主要特征,债券投资下限80%是债券基金主要特征。同理,股票投资下限60%是混合基金中偏股基金的主要特征,债券投资下限60%是混合基金中偏债基金的主要特征。
偏股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名称自定义为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载明或者合同本义是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也是以市场规模股票指数为主的混合基金。
灵活配置型基金是指基金名称自定义为混合基金的,基金名称中必须有“灵活配置”4个字,基金合同载明或者合同本义是股票和债券等大类资产之间较大比例灵活配置的混合基金。
股债平衡型基金指基金名称自定义为混合基金的,但又不是灵活配置型基金的,基金合同载明或者合同本义是股票与债券配置比例比较均衡,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比例值与债券比例值在40%-60%之间。个别基金由于业绩比较基准股票比例值、基金名称自定义等接近该分类划分标准的,按照分类靠档原则也划入该分类。
绝对收益目标基金是指基金名称自定义为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载明基金投资运作比较宽泛,没有明确的投资方向,没有股票、债券80%比例的最低持仓要求,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定期存款收益或者定期存款收益基础上增加某个固定值或者某个年化固定值的混合基金。绝对收益目标基金并不能保证保本和保证收益,仅是追求绝对收益目标。
偏债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名称自定义为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载明或者合同本义是以债券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比例值超过70%的混合基金。
三、 债券基金
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基金按照投资范围与投资目标等不同分为中短期纯债债券型基金、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一级债基)、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债基)、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指数债券型基金六个二级类别。
中短期纯债债券型基金指仅投资于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投资股票、可转债等权益资产或者含有权益的资产的债券基金。
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指仅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投资股票、可转债等权益资产或者含有权益的资产的债券基金。一般基金合同没有明确投资标的的期限限制。
普通债券型基金(一级债基)是指以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主,不投资股票等权益资产,但可投资转债,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的债券基金。
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债基)是指以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主,可投资于公开发行上市的二级市场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债券基金。
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是指基金名称自定义为短期理财基金的,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的债券基金。
指数债券型基金是指以标的债券指数为主要跟踪对象进行指数化投资运作的债券基金,包括债券ETF。包括债券ETF基金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跟踪债券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四、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基金。在基金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基金视为货币市场基金。
五、QDII基金
QDII 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英文首个字母缩写,是指根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募集设立的基金。
六、商品型基金
商品型基金是指以商品现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商品基金或商品主题类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类型产品,包括黄金ETF与联接基金、黄金主题基金、原油主题基金等。
七、基金中基金(FOF)
FOF基金在适用法律规则上分为(常规)FOF基金与养老目标FOF基金,前者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后者适用《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一)普通基金中基金(FOF)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基金中基金(FOF)是指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基金。
普通基金中基金(FOF)根据基金投资标的及投资方向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股票型FOF、债券型FOF、货币型FOF、混合型FOF、其他类型FOF五个二级分类。
1、股票型FOF是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包括股票指数基金)。
2、债券型FOF是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型基金份额(包括债券指数基金)。
3、货币型FOF是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且剩余基金资产的投资范围和要求应当与货币市场基金一致。
4、混合型FOF是指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债券型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以及其他基金份额,且不符合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等相关要求的。
5、其他类型FOF是指FOF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某一类型的基金。例如FOF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商品期货基金份额的,为商品期货基金中基金。
(二)养老目标基金中基金(FOF)
根据中国证监会《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运作。采取基金中基金形式的养老目标基金简称为养老目标FOF基金。养老目标FOF基金应当采用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控制基金下行风险,追求基金长期稳健增值。投资策略包括目标日期策略、目标风险策略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策略。
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或设置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与基金的投资策略相匹配。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应当不短于1年。
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1年、3年或5年的,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30%、60%、80%。
养老目标FOF基金根据投资策略,分为采取目标日期策略的养老目标日期FOF与采取目标风险策略的养老目标风险FOF。
养老目标日期FOF基金是指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养老目标风险FOF基金是指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应当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或使用广泛认可的方法界定组合风险(如波动率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基金组合风险。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及其含义,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注明。
(三)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即ETF联接基金)是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ETF(即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ETF联接基金是一种特殊的基金中基金。ETF联接基金持有目标ETF的市值,不得低于该联接基金资产净值的90%。
八、互认基金
互认基金是指依照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运作和公开销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内地公开销售的单位信托、互惠基金或者其他形式的集体投资计划。
九、基础设施基金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是指同时符合下列特征的基金产品:
(一)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
(二)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以下统称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三)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
(四)采取封闭式运作,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
【养老金产品】
养老金产品是由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发行的、面向企业/职业年金基金定向销售的年金基金标准投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