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银瑞信年年惠信托产品型养老金产品变更生效的公告
2017-06-08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工银瑞信年年惠信托产品型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合同》约定,并经2017年6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认海富通混论信托型等养老金产品变更的函》(人社厅函【2017】142号)确认备案通过,工银瑞信年年惠信托产品型养老金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自备案通过之日起变更为以分期账户为单位,分期发行的契约型不定期开放式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人同时对产品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揭示等内容进行调整。本产品登记号不变,投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仍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行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