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注: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股东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工银高端制造股票 |
基金代码 | 000793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投资范围 |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与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投资组合比例 |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高端制造行业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收益分配方式 |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业绩比较基准 | 85%×中证中游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其风险高于全市场范围内投资的股票型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费用种类 | 情形 | 费率 |
认购费率 | M<100万 | 1.20% |
100万≤M<300万 | 0.80% | |
300万≤M<500万 | 0.60% | |
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0% |
100万≤M<300万 | 1.00% | |
300万≤M<500万 | 0.80% | |
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Y<7天 | 1.50% | |
7天≤Y<30天 | 0.75% | |
30天≤Y<1年 | 0.50% | |
1年≤Y<2年 | 0.30% | |
Y≥2年 | 0% | |
基金管理费率 | 1.50% | |
基金托管费率 | 0.25% |
注:1、M为认购、申购金额,Y为持有年限,1年指365天;2、本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为年费率。
法律文件
拟任基金经理
风险提示
感谢您对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关注。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提醒您: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函。
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即正常开放期内的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其风险高于全市场范围内投资的股票型基金。
四、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五、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六、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icbcc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1.00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八、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九、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